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2013年的暑假即将来到,按照假期安全工作的部署和学生假期安全工作要求,现将学生寒假安全注意事项给您,望您与我们共同做好寒假学生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承担起孩子暑假安全的监护责任,让孩子们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度过一个充实、愉快、文明、安全的暑假:
第一条 希望家长教育孩子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作业,合理科学的安排好自己暑假生活,在休息的同时做好上学期知识的巩固复习和下学期知识的预习。
第二条 家长教育孩子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讲文明,懂礼貌。注意个人形象,不染发、不吸烟、不喝酒、不讲脏话,时刻记住自己的学生身份。
第三条 家长教育孩子坚决做到“五不”,预防溺水发生:不在无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不盲目下水施救。
第四条 家长教育孩子不擅自外出游玩,需要外出离开沈阳必须由家长告知班主任老师。
第五条 家长教育孩子不参加任何形式的集会,不为陌生人带路,以防止被敲诈、防绑架、防拐骗等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 家长教育孩子严禁进入“三厅一社”(录像厅、电子游戏厅、舞厅、台球社)、不去网吧。不买、不看,不传播不健康的书刊杂志及音像制品,远离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第七条 家长教育孩子严禁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品,注意防火、防盗,注意用电、燃气的安全。
第八条 家长教育孩子注意饮食卫生,不食用霉变食物和三无产品、不吃没有健康保障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以防食物中毒,不暴饮暴食,注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九条 家长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做到文明走路、文明骑车、文明乘车,确保安全。
第十条 家长教育孩子在雨天尽量不外出,必须外出,远离高烟囱、铁塔、电线杆、带电设备或其他类似金属装置,减少使用电话。
第十一条 要熟记并在需要时拨打下列电话号码:急救:120;火警:119;匪警:110;
交警:122。
如区内各学校师生及家长对沈河区教育局此项安全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两个个月内,将邮件发送到区教育局网上邮箱。区教育局将对其进行整理并回复。
网上邮箱:shenhejiaoyu@126.com
沈河区教育局
2013年7月12日
活动到期后,沈河区教育对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收到到8份意见及建议书。主要集中在如何看护学生和加强安全教育方面上,区教育局已针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回复与整改。
沈河区教育局
2013年9月19日